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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理使用专职在烟教师专项工作经费的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22-06-15

依据专职在烟工作教师专项工作经费的相关规定,该项经费过渡期期间为2020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过期未使用经费将由烟台研究院统一收回,经费不足的不再补充。

请该项经费负责人及时做好经费合理使用的时间规划,如有疑问可向财务部门咨询,咨询电话:0535-2607698。

烟台研究院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