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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用电安全自检自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7

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用电管理,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电器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学校要求和烟台研究院实际情况,现开展用电安全自检自查。具体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安排

1. 我院各办公室、各团队、各院内单位负责组织开展所辖范围内的用电安全自检自查。

2. 自检自查时间从 4 月 8 日 至 4 月 12 日。

3. 我院将于4 月13 日联合消防部门、物业服务单位对各单位自查情况和用电安全情况进行集中检查。

二、检查内容

1. 重点对电池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自检自查,严格按要求正确使用电池,严禁私自拆改电池组,严禁在烟台研究院内对员工电动车充电,实验用电池必须存储于条件完备的专用仓库、专用场地。

2. 使用电器时,不得违章操作,禁止超负荷用电,特别禁止私拉乱接电源或插排串联,不得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

3. 工作中要注意用电安全,长时间离开房间或下班前切记关闭各种电器设备电源;手机电池等蓄电池充电时,务必做到人走断电;高热能电器设施使用时要有人看管,防止因积热或炙烤引燃可燃物发生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