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2021 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 号)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将2021 年清明节放假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2021 年 4 月 3 日至 5 日放假,共 3 天 。
二、其他要求
请广大师生员工提前安排好工作生活。节日期间注意安全,减少外出,做好防护,度过一个文明、平安的节日假期。
烟台研究院
2021 年 3 月 31 日
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2021 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 号)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将2021 年清明节放假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2021 年 4 月 3 日至 5 日放假,共 3 天 。
二、其他要求
请广大师生员工提前安排好工作生活。节日期间注意安全,减少外出,做好防护,度过一个文明、平安的节日假期。
烟台研究院
2021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