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基层学术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国家有关部委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切实增强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掌握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的主动权,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和师生生命安全,结合《烟台市学校安全2022 年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和院区实际,院区决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排查时间
即日起至7月上旬。
二、排查内容
各部门对分管领域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并重点做好以下内容排查整改。
(一)消防安全。组织对消防设施、楼宇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和消防制度落实情况全面排查;开展办公室、实验室、学生宿舍等场所全面防火检查,重点检查插座线路、违规电器、锂电池管理等用电防火安全。开展食堂设备用电、燃气安全和油烟道清洗隐患排查。(责任单位:物业单位、各办公室、各基层学术组织、食堂)
(二)实验室安全。开展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实验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落实情况全面排查,对各实验室危险源,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气瓶等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整改。(责任单位:校企合作办公室、各基层学术组织)
(三)食品卫生安全。开展食堂、商超食品卫生安全排查,重点排查食堂食材采购、存储、加工全过程安全管理,以及从业人员身心健康状况等。对院区饮水机和生活用水蓄水池卫生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排查。(责任单位:党政综合办公室、物业单位、食堂)
(四)防汛及学生防溺水。开展院区防汛隐患点全面梳理检查,重点排查物资储备、预案方案、值班值守情况;学生防溺水方面重点排查安全预案和防溺水安全教育开展情况。(责任单位:党政综合办公室、人才培养办公室、各基层学术组织、物业单位)
(五)车辆交通安全。开展院区交通设施、违规停车、超速行驶等隐患问题检查治理。对院区租用车、学生入企通勤车安全管理进行排查整改。(责任单位:党政综合办公室、校企合作办公室、物业单位)
(六)学生心理健康。全面摸排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开展心理健康普测筛查,建立特殊学生“一生一案”心理建康档案,实行“一对一”帮包制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及时排查化解学生心理健康问题。(责任单位:人才培养办公室、各基层学术组织)
(七)校园欺凌、暴力。开展谈心谈话、座谈交流等活动,及时发现学生矛盾问题、思想问题,排查发生欺凌事件、暴力伤害事件隐患风险点,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责任单位:人才培养办公室、各基层学术组织)
(八)校园治安环境。开展院区物防、技防设施全面排查,联合辖区派出所对院内务工人员进行审查筛查,对院内商铺网点及校园周边在建工地、交通环境等进行排查治理,解决隐患问题。(责任单位:党政综合办公室、物业单位)
(九)疫情防控。开展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排查检查,重点对人员摸排、环境消杀、核酸检测、校门管控、物资快递管理等环节进行细致排查,守牢疫情防控底线。(责任单位:各办公室、各基层学术组织、物业单位)
(十)意识形态。党政综合办公室牵头督查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负面清单,深入排查形势分析研判、舆情预警应对、抵御防范渗透等工作机制落实情况,守好意识形态主阵地。(责任单位:各办公室、各基层学术组织、物业单位)
三、工作安排
结合院区实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拉网式排查阶段(4月26日—5月5日)
各部门全面梳理分管领域安全风险点,建立安全风险隐患台账,明确责任人和防范措施。对照安全风险隐患台账,立即开展一次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并建立安全隐患问题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问题。
(二)常态化排查阶段(5月6日—6月20日)
各部门对照烟台市《学校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督查项目一览表》和本部门安全风险隐患台账,开展常态化安全隐患排查,对问题拉单挂账销项,确保隐患得到及时治理。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安全隐患问题,须做好防范措施并列出整改计划报院区。各部门每周四10:00将排查的隐患问题和整改情况报党政综合办公室。
(三)院区督查阶段(6月21日—6月30日)
院区成立督查工作组,督查工作组由院领导、督导专家、安全管理负责人和各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对各部门安全隐患排查开展情况进行现场督查。适时聘请第三方安全专家组从技术上协助院区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治理工作。
(四)整改验收阶段(7月1日—7月10日)
督查工作组对各部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情况进行验收,重点检查安全风险点梳理和隐患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于安全风险点梳理不细致,隐患排查整改有重大漏洞的,视为发生安全事件,院区将将对责任人进行约谈,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
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抓好安全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按照院区工作要求,层层动员部署,一以贯之、不折不扣地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强化责任,全面落实
各部门要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逐级分解落实到每个岗位责任到人,确保人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按照“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持续传导工作压力,对重视程度不够、责任心不强、行动迟缓、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要及时进行约谈。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要通过各种途径教育引导师生,深刻认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师生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发挥好群众监督作用。
附件:1.
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清单.docx
烟台研究院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