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职工:
为进一步规范烟台研究院财务报销工作,提高资金周转效率和预算执行率,降低因票据积压产生的财务风险,现对票据报销事宜通知如下。
1.即日起,院区对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1月31日开具的票据进行集中一次性报销,报销截止日期至5月8日。
2.后续票据报销有效期自票据开具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报销。
请广大教职工及时办理票据报销手续,如有疑问可向财务部门咨询,咨询电话:0535-2607698,咨询人:李金明。
烟台研究院
2022年4月29日
全体教职工:
为进一步规范烟台研究院财务报销工作,提高资金周转效率和预算执行率,降低因票据积压产生的财务风险,现对票据报销事宜通知如下。
1.即日起,院区对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1月31日开具的票据进行集中一次性报销,报销截止日期至5月8日。
2.后续票据报销有效期自票据开具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报销。
请广大教职工及时办理票据报销手续,如有疑问可向财务部门咨询,咨询电话:0535-2607698,咨询人:李金明。
烟台研究院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