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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学校关于组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海洋环境安全保障与岛礁可持续发展”等3个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申报的通知

作者:  摄影:  来源:校企合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5-26  浏览次数:39

各有关单位:

近日,学校接到《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大科学装置前沿研究”等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公布了“大科学装置前沿研究”、“海洋环境安全保障与岛礁可持续发展”和“重大自然灾害防控与公共安全”重点专项2022年度申报指南、“揭榜挂帅”榜单(仅部分专项)、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因国家科技管理信息平台系统公共服务平台新要求,指南具体内容严禁转载发布,请各有关单位组织教师认真研读相关专项的指南目录(附件1),具体指南内容需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平台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service.most.gov.cn/)在公开公示-申报指南中查看。有查阅指南详情意向且没有账号的老师请填写注册登记表(附件2),由各单位科技办汇总后发送至科研院联系人处注册账号。

请各单位积极组织力量,加强联系与沟通,牵头或参与申报相关项目,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1. 牵头项目负责人或参与其他单位申报人员填写《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申请表》(附件3),电子版经所在学院科技办及主管院领导同意后,61412:00前提交科研院审核。

2.牵头项目经科研院授权账号后,在国家科技管理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

3.项目申报评审采取填写预申报书、正式申报书两步进行。进入答辩评审环节的申报项目,在系统提交正式申报书,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确因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提供的,请申报人员提供说明材料,经学校盖章后在系统上传扫描件,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将根据情况通知补交。

4.牵头项目申报时间安排

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26158:00202271416:00。科研院需针对预申报书提前进行审核,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2022711200前提交预申报书电子版(初稿)至科研院进行校内评审;

220227111600前完成预申报书网上填写并提交科研院审核;

附件:1.附件1-重点研发指南目录.xlsx

  2.附件2-注册登记表.zip

  3.附件3-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申请表.doc

哈尔滨工程大学

2022年5月26日


校企合作办公室联系人:杨玉良

电  话:13356948686

科研院联系人:科学技术研究院民品办才智涌

电 话:0451-82518618

 特别提醒:指南文件下载已加实名水印,只供申报人作为申报参考使用,请注意保管,严禁转载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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