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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师生离烟管理的通知

作者:  摄影:  来源:烟台研究院  发布时间:2022-11-04  浏览次数:125

全体师生:

当前国内疫情发展态势严峻,为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师生离烟管理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师生要提高思想认识,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院区和属地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非必要不离烟,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有病例报告的区域,做好个人健康防护。

2.师生因必要事宜确需离烟的,必须严格履行报备审批手续,返烟后按照属地防疫政策进行隔离观察或健康监测,期间因在烟无固定居住场所所产生的住宿费用自行承担(院区不属于固定居住场所)。

3.师生返烟需提前3天通过“烟台报备”向目的地社区报备,并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自市外常态化地区返烟(不区分省内、省外),抵烟后执行54检,即第1天(落地检)、235天各检一次,其中前3天进行3天居家健康监测(不满足居家条件的转为集中隔离点),居家结束后方可进院;自中高风险地区返烟,抵烟后执行属地集中隔离政策,隔离结束后方可进院。


烟台报备


烟台研究院

2022114

教职工疫情防控联系人:邵梦雯18654896273

学生疫情防控联系人:邢家轩15124689001;赵振波18846093310;齐蕊名1894583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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