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指示精神,全面加强烟台研究院思政教育工作,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中共哈尔滨工程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哈工程党发〔2019〕56号),结合烟台研究院实际,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在职在岗专职教师(含专职科研A1)
二、选聘要求及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政治理论水平;
2.热爱学生工作,身心健康、品行端正、敬业投入、责任感强;
3.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组织管理、团结协作和调查研究能力;
4.能够处理好学术研究、教育教学和辅导员工作之间的关系;
5.原则上政治面貌须为中共党员。
三、主要工作职责
1.思想政治教育和价值引领;
2.学生党团和区队建设;
3.学风建设、考风考纪与学术道德教育;
4.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定期组织班会及谈心谈话;
5.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
6.下沉社区值班值守,开展思政工作;
7.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
8.校园危机事件应对。
四、报名方式
2023年8月28日前,扫描下方二维码填报相关信息报名。

联系方式:邢家轩0535-2607695。
烟台研究院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