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基层学术组织: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烟台研究院决定于11月份开展消防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23年全国“消防宣传月”主题是:“预防为主,生命至上”。
二、活动时间
活动时间为11月1日至30日,11月9日为全国消防日。
三、组织领导
“消防宣传月”活动由烟台研究院安委会组织领导,安委会办公室统筹组织指导开展活动,机关各部门、各基层学术组织根据职责,负责组织、协调、落实活动各项工作。
四、活动安排
根据上级相关要求,结合烟台研究院实际,今年消防宣传月计划开展“五个一”活动:
(一)组织一次消防法规学习
各部门深入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见附件1、附件2)规定内容,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把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作为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的重要抓手,将各项消防管理要求落地落实。
(二)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组织院区各部门、基层学术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学校消防安全讲座培训。各部门结合自身业务特点,食堂对燃气安全、学工部门对宿舍防火、实验室部门对实验室消防安全进行重点培训教育,使师生员工掌握场所火灾危险性,熟悉身边消防器材和疏散通道,掌握基本消防安全技能。
(三)进行一次消防安全警示宣传
利用院区多媒体、宣传橱窗、展板、横幅等形式,进行办公室用电安全、宿舍防火安全、实验室消防安全常识宣传,对近年发生的校园火灾安全事故典型案例进行警示宣传教育,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达到警醒效果。
(四)组织一次消防志愿者活动
结合“11.9”全国消防日,联合开发区消防大队发动教职工、学生、物业员工参加院区消防志愿者活动,通过发放消防常识宣传册、消防知识问答、消防风险点排查等形式,充分调动师生员工参与消防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五)排查一次火灾安全隐患
各部门、各基层学术组织、驻院企业以及物业服务单位要开展一次全面的火灾隐患排查,重点排查场所用电安全、可燃物品堆积、消防疏散通道堵塞、消防设施状况等方面,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坚持立查立改,对自身无法解决的隐患问题及时报安委会办公室。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组织好消防宣传月活动相关工作 ,对照业务职责,明确分工、细化任务、精心落实,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营造浓厚氛围。加大活动宣传力度,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开展贴近师生、贴近实际的宣传工作,不断增强活动影响力,营造全体师生关心消防安全、参与消防安全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信息报送。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活动督导和跟踪调度,确保各项活动措施落实,并及时掌握活动动态信息。请各部门于11月25 日前将火灾隐患排查情况及消防安全培训开展情况发送安委会办公室。
烟台研究院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