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根据学校《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条例》(校党字〔2013〕61号)相关规定,为保障烟台研究院教职工依法享有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烟台研究院定于3月19-20日面向全体教职工征集《烟台研究院年度工作报告》《烟台研究院工会年度工作报告》《烟台研究院财务工作报告》三项报告的修订意见,现将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意见征集
1.审阅各项报告后填写《教代会报告意见表》(附件1);
2.《烟台研究院年度工作报告》《烟台研究院财务工作报告》《烟台研究院工会年度工作报告》不作附件登载,单独发至各代表联络员(名单见附件2),由其负责组织进行内部审阅;
3.《教代会报告建议表》中的意见建议应是经过认真分类合并与汇总提炼加工的,不要只做简单化的条目堆砌;
二、提案征集
根据《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现同时开展教代会提案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下载并填写《提案征集表》(附件3);
2.如提出相似提案,做归并处理;
4.提案前须认真调研,问题要有广泛代表性,提案内容翔实,至少包括:事实情况、存在问题、方案建议3方面,表述言简意赅;
5.凡涉及烟台研究院改革发展、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及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和民生有关事项,均可作为提案。
6.下列情况之一,提案不予受理:
(1)内容涉及国家机密的;
(2)不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
(3)未经充分调查考证,不符合实际情况的;
(4)缺乏可操作性的;
(5)属于个人具体问题的;
(6)多事并提、重复提出或事实不清、表述不明、笼统抽象、缺乏具体内容的。
三、特殊说明
1.《教代会报告建议表》《提案征集表》电子版收取截止日期为3月20日(周五)9:30,以便大会相关人员及时修改报告,提交开(闭)幕会表决;
2.电子版发至院工会李晓萌1136890157@qq.com邮箱。
联系人及电话:李晓萌 18604592900
哈尔滨工程大学烟台研究院工会委员会
2026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