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院
车辆长期通行权限办理指南
(暂行)
一、办理要求:
人员范围:有院区长期通行权限且长期驻院人员
申请方式:教职工自行线上(钉钉)申请,其他人员由归口管理部门代为线上(钉钉)申请。
所需材料:申请车辆须为本人或本人家属所有,申请时“钉钉”填写人员及车辆基本信息,上传行驶证、身份证复印件,家属所有车辆需额外提供家属关系证明(如户口本复印件)。
相关说明:因特殊需求,非适用院区人员或申请非本人、非家属车辆的,需额外提交详细说明文件,院区按一事一议审核办理;
车辆变更须重新提交申请,审批流程不变,原名下车辆自动删除。
二、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