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教研室:
“十一”假期即将到来,为加强节日期间院区安全工作,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校园运行安全稳定,烟台研究院计划在全院范围开展安全大检查,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工作安排
(一)集中检查(9月27日至30日)
安委会办公室抽调学工部门、实验室部门、后勤部门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各部门、教研室假期前落实安全管理情况进行集中督导检查。重点检查学生寝室日常安全情况、各消防重点部位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各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及特种设备管理情况、食堂及商服饮食卫生管理情况、施工场所安全管理情况。
(二)部门排查整治(9月27日至10月8日)
各部门业务领域负责人对照分管领域安全风险点,开展节前及放假期间安全隐患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登记造册,建立安全隐患问题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人,限时整改到位。各部门请于10月10日前将安全隐患问题整改台账发送安委会办公室。
二、相关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节日期间安全工作责任。
各部门、教研室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安全工作部署落实。要逐级落实节日安全工作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分析研判节日期间安全风险、薄弱环节和不利因素,防止出现松懈麻痹思想,确保各类场所及重要环节安全生产职责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突出重点领域和部位安全管理。
一要认真落实学校学生寝室安全专题会议精神和《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要求,学工部门定期组织辅导员开展学生寝室卫生安全检查,强化常态化安全管理教育。二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的全过程监管,严防发生中毒、燃烧、爆炸等事故。三要加大对实验室、科研办公室、施工场所、食堂食品安全的自查和检查力度,坚决防止失管失控现象。四要加强假期实验管理,开展实验须经实验室部门批准,制定相关管理措施,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规定,严禁无指导教师在场学生单独开展危险实验。
(三)开展节前安全教育提醒。
各部门、教研室要在放假前对所属师生员工开展一次安全教育提醒,利用多种方式引导提醒师生员工注意假期安全,包括防溺水、出行安全、消防安全、用电用气安全、治安防范、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等方面的内容,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学生离烟必须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
(四)强化节日期间应急值守。
严格落实假期应急值守,院区总值班人员按时到岗、全时在位,物业消防、治安等部位24小时值班值守。各部门严格落实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生安全突发事故,立即响应组织力量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
烟台研究院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