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根据学校《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条例》(校党字〔2013〕61号)相关规定,为保障烟台研究院教职工依法享有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烟台研究院定于4月17日-19日面向全体教职工征集《烟台研究院工作报告》(附件1)《烟台研究院工会工作报告》(附件2)《烟台研究院财务工作报告》《烟台研究院工会经费使用情况》(附件3)等4项报告的修订意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意见征集
1.下载并审阅各项报告后填写《教代会报告建议表》(附件4)。
2.《烟台研究院财务工作报告》不作附件登载,单独发至各代表联络员(名单见附件6),由各代表联络员负责组织内部审阅。
二、提案征集
根据《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现同时开展教代会提案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下载并填写《提案征集表》(附件5)。
2.如提出相似提案,做归并处理。
3.提案须坚持一事一案,不能多事并入一案提出。
4.提案前须认真调研,问题要有广泛代表性,提案内容详实,至少包括:事实情况、存在问题、方案建议等3方面内容,表述言简意赅。
5.凡涉及烟台研究院改革发展、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及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和民生有关事项,均可作为提案。
6.下列情况之一,提案不予受理:
(1)内容涉及国家机密的;
(2)不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
(3)未经充分调查考证,不符合实际情况的;
(4)缺乏可操作性的;
(5)属于个人具体问题的;
(6)多事并提、重复提出或事实不清、表述不明、笼统抽象、缺乏具体内容的。
三、有关要求
1.《教代会报告建议表》《提案征集表》电子版收取截止日期为4月19日(周二)17:00,以便大会相关人员及时修改报告,提交开(闭)幕会表决。
2.电子版发至院工会李晓萌邮箱lixiaomeng_yty@hrbeu.edu.cn。
附件:1.
烟台研究院工作报告.pdf
3.
哈尔滨工程大学烟台研究院第一届工会委员会经费使用情况报告.pdf
联系人及电话:李晓萌 0535-2607698
哈尔滨工程大学烟台研究院工会委员会
2022年4月17日